今年以來,濮陽市法學會充分發(fā)揮法律、法學人才聚集優(yōu)勢,緊緊圍繞維護社會大局穩(wěn)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yè)“三大任務”,突出抓好法學會法律服務站建設,截止7月10日,已在全市9個縣(區(qū))91個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全部建立了法律服務站,建成率100%,提前兩個月完成省定目標,達到了標識統(tǒng)一、人員固定、職責明確、便民高效、運行規(guī)范、服務精準的工作目標,實現(xiàn)了全市鄉(xiāng)鎮(zhèn)(街道)法律顧問全覆蓋。
高點定位,統(tǒng)籌推進
市法學會將在基層設立法律服務站作為加強法治濮陽建設的有力抓手。去年年底,就已組織調研、論證工作,并提出意見建議上報省法學會。年初,省綜治辦、省普法辦、省法學會要求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綜治中心設立法律服務站的任務下達后,市法學會迅速行動,出臺了《關于在全市鄉(xiāng)鎮(zhèn)(街道)綜治中心設立法學會法律服務站的通知》,為全市推進法律服務站建設提供了科學依據(jù)和基本架構。4月初,按照試點先行工作思路,市法學會組織各縣(區(qū))有關人員赴吉林省遼源市等地學習考察,汲取先進經驗做法,結合本地實際,制定了《濮陽市加強基層法學會法律服務站規(guī)范化建設標準》,確立和打造27個試點,積極探索法律服務站建設和運行新機制,為全市提供可復制的樣本。
加強領導,聯(lián)合推動
4月24日,在濮陽市委政法工作座談會議上,主持市委工作的宋殿宇市長就在基層推進法律服務站建設,發(fā)揮法學、法律工作者作用,面向基層開展多樣化法律服務等提出要求。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邵景良就設立法律服務站工作多次作出批示,在今年市委政法工作三次推進會上均對該項工作進行強調,并多次深入鄉(xiāng)鎮(zhèn)(街道)督導檢查。濮陽市成立了由市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市法學會黨組書記趙建剛同志任組長的全市“法律服務站”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并將此項工作作為書記周例會重要內容,每周進行匯報,解決有關問題,推動工作開展。各縣(區(qū))分別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在全市建立了上下聯(lián)動,高效運行的工作體系。南樂縣預批復150萬元用于法律服務站及律師進基層工作。
整合人員,凝聚力量
由濮陽市委政法委牽頭,市綜治辦、市司法局、市法學會等部門密切協(xié)作,共同推動縣、鄉(xiāng)、村三級法律服務站建設。市綜治辦專題召開縣(區(qū))綜治辦主任工作會,對在綜治中心設立法律服務站提出明確要求,將其納入綜治和平安建設暗訪督查范圍,對在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及時通報。市司法局負責對鄉(xiāng)鎮(zhèn)(街道)顧問律師和服務站工作人員進行業(yè)務培訓和指導,要求司法所長主動開展法律服務工作。市法學會實行副會長、常務理事包縣(區(qū))督導鄉(xiāng)鎮(zhèn)(街道)服務站建設,縣(區(qū))法學會副會長包鄉(xiāng)鎮(zhèn)(街道)督導村(社區(qū)),形成了服務網絡建設下沉兩級的分包督導工作模式。在人員配備上,市法學會健全完善機制、整合社會服務資源,發(fā)揮律師和調解組織的作用,廣泛吸收法學會員、律師和 “五老”人員充實到法律服務站工作隊伍,通過政府購買法律服務的方式,確保每個服務站至少要有1名常駐服務人員,負責日常接待和聯(lián)絡工作。將全市300余名律師、法學會系統(tǒng)內知名專家學者、市里熱心公益事業(yè)的法律工作者和優(yōu)秀調解員基本信息和擅長領域全部錄入法律服務基礎數(shù)據(jù)庫,求助群眾可根據(jù)需求,自我選擇或由服務站推薦相應的律師及調解員進行免費咨詢服務,推動形成司法所、人民調解組織現(xiàn)有人員和律師事務所與法律服務站互為補充的工作格局,實現(xiàn)法律服務工作平臺、人員力量、手段方法多元化。
完善機制,規(guī)范運行
濮陽市法學會充分運用現(xiàn)代科技信息手段,強化機制建設,不斷提高法律服務站規(guī)范化、實體化、智能化管理應用水平。一是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建立了值班制度、服務制度、記錄制度、接訪制度、周例會制度、服務黨委政府等一系列規(guī)章制度。通過常駐服務、預約服務、電話服務、網絡媒體服務等方式,開展法律服務。二是建立市法學會副會長及法律智囊團成員分包縣(區(qū))制度。人員構成為市法學會1名副會長(常務理事)及5名法學專家?guī)斐蓡T,負責定點聯(lián)系相關縣(區(qū)),既要督促指導法律服務站建設工作開展,又要參與幫助解決疑難法律問題。三是建立目標考核機制。把法律服務站工作納入全市年度綜治和平安建設目標考核內容,對未按要求完成法律服務站建設任務和作用發(fā)揮不好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取消年終評先資格,并從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法律服務、機制建設、作用發(fā)揮四個方面對法律服務站進行量化考核,促使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主要領導變壓力為動力。四是建立獎懲激勵機制。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根據(jù)事件難易程度,通過政府出資購買服務的方式,按照“一事一酬勞”原則對作用發(fā)揮突出的律師和調解員進行物質獎勵,對作用發(fā)揮不到位的律師和調解員經縣(區(qū))法學會和鄉(xiāng)鎮(zhèn)(街道)綜治中心研究予以辭退,調動服務站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和正常運轉。五是建立督查指導機制。市法學會定期、不定期牽頭組成聯(lián)合督導組,對法律服務站進行督查指導,對發(fā)現(xiàn)的問題進行全市通報,并限期整改,同時抄送各級黨政主要領導,使法律服務站工作有目標、有督導、有責任。
發(fā)揮作用,確保實效
市、縣法學會依托基層法律服務網絡,為基層組織和人民群眾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務,在工作推進中,市法學會堅持邊建邊用,以用促建,在提供法律咨詢、調解矛盾糾紛、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參與法律援助和服務黨委政府決策等方面探索出了一系列實戰(zhàn)應用新模式。服務站建設和運行以來,通過不斷豐富載體,擴大宣傳覆蓋面,圍繞信訪、土地、勞務、婚姻、拆遷等常見法律問題,開展了一系列法律服務進農村、進社區(qū)、進學校、進企業(yè)、進單位、進家庭等宣傳教育活動,在做好拆遷、信訪維穩(wěn)等工作中,積極為黨委、政府決策提供法律意見,進一步提升了社會治理法制化水平。截至目前,全市法律服務站共接受群眾咨詢8500余人次,協(xié)助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60余起,參與調解矛盾糾紛3300多起,參與化解涉法涉訴信訪案件30件,為平安濮陽、法治濮陽建設提供了強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