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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與法》(法學版)征稿啟事

《公民與法》(法學版)征稿啟事

來源:本站原創(chuàng) 發(fā)布時間: 2010-07-27 瀏覽:14735 次

《公民與法》(法學版)征稿啟事




《公民與法》(CN41-1233/D)系經(jīng)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批準的面向國內(nèi)外公開出版發(fā)行的專業(yè)法學期刊,大16開本?!豆衽c法》(法學版)以打造國內(nèi)一流的法學學術(shù)期刊為目標;以服務法律實踐為宗旨?!豆衽c法》(法學版)開設的主要欄目有:名家論壇、理論前沿、熱點聚焦、探索與爭鳴、比較與借鑒、研究生園地、實務論壇、書評札記等。熱誠歡迎法學研究人員、法律院系師生、司法工作者及法學愛好者惠寄優(yōu)秀稿件:




 一、本刊取舍稿件重在學術(shù)水平。對有真知灼見、說理充分、邏輯嚴密、語言規(guī)范的稿件優(yōu)先采用。來稿字數(shù)含注釋一般控制在7000字左右,特優(yōu)稿件可適當放寬。凡被采用稿件文責自負。(稿件無錯別字和語法錯誤。本刊排版WORD字數(shù)統(tǒng)計項:字符數(shù),不計空格,含腳注尾注,4400/2整頁,7100/3整頁,9700/4整頁。)




二、來稿請采用電子版形式,發(fā)至《公民與法》(法學版)郵箱(gongminyufa2009@126.com),文檔統(tǒng)一存為Word格式。




三、篇名應翻譯成英文。中文標題中一般不出現(xiàn)標點符號,英文標題每個單詞首字母大寫。摘要應能客觀反映論文的主要內(nèi)容信息,直接明確地反映出作者的主要觀點,一般不超過300字,能夠獨立成文,不得出現(xiàn)筆者認為、本文等主觀性詞語。關(guān)鍵詞3-5個。


正文版式文章標題級別依次為:一、 (一) 1. (1)。(其中1.及以下標題直接跟內(nèi)容,不再另起一段。)




四、來稿應附有作者簡介(姓名、出生年月、性別、民族、籍貫、職稱、學位、工作單位、所在城市、郵政編碼等)、摘要、關(guān)鍵詞、注釋,基金資助的論文應對基金項目名稱、項目編號予以注明。作者手機及郵箱,請在每篇文章頂部以紅色字體標注。


標題下作者信息:一位作者的,兩位作者為同一單位的,如:(鄭州大學法學院  河南鄭州 450052);兩位作者不同單位的,如(鄭州大學法學院  河南鄭州 450052;河南大學法學院  河南開封  475001)


注釋作者信息標注形式:如:劉學在,(1971-),男,漢族,河南光山人,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研究方向:民事訴訟法學。(研究員等應為國家承認的職稱,內(nèi)部任命的不算;主要研究方向一般為1個,不超過2個。)作者為在校學生的,最后一項格式為:北京大學法學院行政法學專業(yè)2008級博士研究生。


基金項目:要求列明項目性質(zhì)、項目名稱及項目號。如:本文為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民事訴訟政策研究“(項目號:B0202)的階段性研究成果。


中圖分類號和文獻標識碼請按照文章類型準確標注。收稿日期按照發(fā)送郵件日期標注即可。




五、投稿一個月內(nèi)未收到編輯部采用通知者,可自行處理。本刊不反對一稿多投,但如他刊采用請告知。




六、本刊對所發(fā)表的文章享有專有出版權(quán),且直至法定版權(quán)保護期滿。一切形式的復印、照排、節(jié)選、電子刊物選用以及其它一切以營利為目的的復制,須事先征得本刊的書面許可。



 七、注釋體例及相關(guān)內(nèi)容舉例如下:

 


注釋一律采用腳注,全文連續(xù)注碼,如1,2;非引用原文者,注釋前加“參見”;引用資料非原始出處者,注明“轉(zhuǎn)引自”。


①著作類


(獨著作品)史尚寬:《民法總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19頁。


(文章及出版社等信息涉及臺灣的,尊重作者原始資料,可加臺灣地區(qū)也可不加。)

   (合著作品)崔建遠、韓世遠:《債權(quán)保障法律制度研究》,清華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第10頁。

   (多人合著作品)蔡守秋等:《可持續(xù)發(fā)展與環(huán)境資源法制建設》,中國法制出版社2003年版,第214-216頁。


張文顯主編:《法理學》,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65-67頁。


②論文類

     俞榮根、劉霜:《立法助理制度述論》,載《法學雜志》2007年第2期。


③譯作類


[英]亞當?斯密:《國富論》,唐日松等譯,華夏出版社2005年版,第224頁。


(外國作者是否漢譯,與引注出處一致即可)


④報紙類


李?;鄣龋骸丁拜p輕重重”應成為一項長期的刑事政策》,載《檢察日報》2005年5月26日。


⑤古籍類

   《明太祖實錄》卷二十六。


(此類如有出版社等信息請標注完全)


⑥辭書類

   《牛津法律大辭典》,光明日報出版社1988年版,第68頁。


⑦外文類


從該文種注釋慣例。英文注釋體例如下:

Harold U. Faulkner, American Economic History,Harper & Brothers Publishers, 1960, pp.23-25.

Gavin Goh & Andreas R. Iiegler : Retrospective Remedies in the WTO after Automotive Leather,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September,2003.


⑧ 網(wǎng)絡類


梁慧星:《關(guān)于中國物權(quán)法的起草》,北大法律信息網(wǎng)


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user/article_display.asp?ArticleID=29283。訪問日期:2010年2月2日。


(網(wǎng)絡類引用一般不超過全文注釋的20%,博客等個人色彩較重的內(nèi)容尤其不建議引用。)


⑧領袖著作類


馬列毛鄧等領袖著作一般格式為:《**選集》,人民出版社****年版,第*頁。




補充要求:凡涉及臺灣法律的,請注意加上“”號。




有其他意見建議歡迎聯(lián)系  公民與法法學版編輯部 0371-55519708  gongminyufa200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