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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董騙局曝光:“你的古董很值錢,但需辦個確權證明”

古董騙局曝光:“你的古董很值錢,但需辦個確權證明”

來源: 發(fā)布時間: 2019-10-10 瀏覽:8432 次

利用一些古董收藏者急于變現(xiàn)手中藏品的心理,安徽省青陽縣三名只有小學或初中文化程度的村民,假冒古董交易中介、有意向購買的老板和能辦確權證明的交易中心主任,以出售古董藏品需辦確權證明為由,設下騙局,從多名欲變現(xiàn)藏品的被害人手中騙得11萬余元。

日前,經(jīng)合肥市瑤海區(qū)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馬春被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零八個月,被告人汪國平、宛志安均被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零二個月,并處罰金。

三人分工明確

出生于1982年的馬春與出生于1972年的汪國平、宛志安,三人是老鄉(xiāng),都不務正業(yè)。有次聊天聊到在網(wǎng)上看過有關利用古董收藏品交易騙錢的案例,三人覺得是一個搞錢的渠道。為此,三人做了分工,馬春、宛志安分別假冒古玩交易的中間人、藏品交易中心可以辦確權證明的主任,汪國平則冒充有意向購買收藏品的富商老板。

三人分好工后,第一步先是在網(wǎng)上尋找想出售古董藏品的賣家信息,如姓名、聯(lián)系電話等等。隨后,便以古玩交易中間人身份通過電話、微信聯(lián)系賣家。很快,他們便釣到了一個賣家。

河北廊坊的王某,家里有一幅祖?zhèn)鞯淖之嫛坝喝萑A貴圖”,他于2018年5月,在出售藝術品的網(wǎng)站上留下信息。同年11月,馬春以古玩交易中間人的身份,給他打電話,說自己可以牽線,幫其將畫變現(xiàn)。

兩人加了微信,不久,馬春告訴他,有一浙江老板看上了“雍容華貴圖”,有意向收藏,問王某打算賣多少錢?王某說不能少于60萬元,馬春便說若能成交自己將收取5%的傭金。兩天后,馬春約王某到合肥與買家見面談價格,說浙江老板想當面看看此畫。

11月13日早上,王某夫婦立即乘車趕到合肥,在所住賓館與馬春見面,馬春當即打電話約浙江老板過來。浙江老板來后,拿著卷尺和放大鏡,很仔細地看了畫,說可以出68萬元?!安贿^”,浙江老板話語一轉(zhuǎn),“畢竟是幾十萬元的交易,我需要你辦個確權證明,以證明此畫來路正常,否則不敢買?!?

王某夫婦表示不知到哪里辦該證明,馬春說自己有一個姓謝的朋友,是某交易中心主任,可幫著問問辦確權證明的事。隨后,馬春又當著王某的面給謝主任打電話,對方講可以辦,但要收取1萬余元的費用。

買家消失了

想著辦了這個確權證明,便可將畫變現(xiàn),幾十萬元便可到手,王某爽快地將身份證和帶來的那幅畫讓馬春拍照,發(fā)給了謝主任。

20多分鐘后,謝主任打來電話告知辦好了,××編號,馬春隨即打電話給浙江老板讓其查驗。很快,浙江老板回話說證明沒問題,馬春便帶著王某到謝主任那里去拿那份確權證明。拿到證明后,王某看上面清晰地蓋著一個“中國文化產(chǎn)權交易信息中心章”。王某按事先所說的價格,去附近銀行取了錢,給了謝主任1.17萬元。

王某不疑有他,去附近銀行取了錢,給了謝主任1.17萬元。

王某不知,那份“確權證明”是馬春自己在文印店打印的,所蓋的“中國文化產(chǎn)權交易信息中心章”也不過是他花25元從網(wǎng)上買的,而所謂浙江老板和謝主任,則分別是汪國平和宛志安假冒的。

有了證明,王某便想馬上交易。沒想到,浙江老板說大額取錢要跟銀行預約,今天約不上了,明天上午可以。王某不疑,回賓館等待。

第二天一早,王某接到馬春的電話,說浙江老板的岳母去世,急著回去處理了,讓他再等一周。王某只好耐心等待。結(jié)果一周后,馬春又打來電話說浙江老板酒駕被關起來了,還要等14天左右。王某沒辦法,不想等也得等。幾天后,內(nèi)心焦慮的王某再給馬春打電話詢問時,他的手機卻關機了,此后王某再未與馬春聯(lián)系上。

還有多人上當

與王某有著類似遭遇的還有劉某、朱某、陳某、柳某等人。

2018年10月底,劉某把家里收藏的幾件老瓷器圖片掛到了網(wǎng)上,11月初,便有一自稱為古董交易中介的段先生與他聯(lián)系,說有一開私人博物館的蔣老板對他的東西有興趣,問其賣不賣。劉某說有買家就賣,雙方加了微信。這個段先生其實是宛志安假冒的。劉某按要求發(fā)去有關圖片后,也是與前面套路一樣,報了價格,去合肥當面交易,蔣老板看了老瓷器后,竟說可以出400多萬元收購。面對400多萬元的巨資,劉某開心地交了2.12萬元辦證費,通過段某的朋友馬主任,開了一份蓋有“中國文化產(chǎn)權交易信息中心章”的確權證明。

而與王某一樣,交了錢,進入交易環(huán)節(jié)后,卻是一個意外跟著一個意外,劉老板再也沒有見到那個蔣老板和所謂的中介段先生,2.12萬元的辦證費就這樣打了水漂。

2018年12月后,意識到被騙的王某、劉某、柳某等相繼報案,馬春、汪國平、宛志安三名犯罪嫌疑人被抓獲。在公安機關,三名犯罪嫌疑人供述了自己實施詐騙犯罪的情況。

按比例瓜分贓款

其實,為更好地欺騙賣家,三人在分工上也是煞費苦心。鑒于汪國平身材較胖,懂點古董方面的知識,便讓汪假冒有意購買藏品的老板,而且每次與賣家見面看藏品時,這個假冒的老板都還帶著卷尺、放大鏡等檢驗工具,裝作很內(nèi)行的專家樣子,讓賣家信以為真。為逃避打擊,三人還要求賣家在付辦證費時付現(xiàn)金,不留轉(zhuǎn)賬痕跡。當錢騙到手后,三人便按計劃溜之大吉。一再推遲交易時間的種種理由都是拖延時間的借口,忽悠一番后,最后直接將賣家拉黑,從此消失。

案件移送合肥市瑤海區(qū)檢察院審查起訴時,在公安機關移送的5起犯罪事實基礎上,檢察官將此案作一次退查后,又追加6起犯罪事實,追加同案犯一人,最后認定馬春等共計實施詐騙11起,總計11萬余元。而每一次詐騙得來的贓款,都被三人按照中間人、老板、辦證人以4:4:2的比例瓜分。

該案承辦檢察官認為,三人通過電話,在全國范圍對不特定人群實施詐騙,從數(shù)額看,所騙錢財雖不算多,但三人合謀,沒有公司、沒有電話、沒有身份,騙了就跑,具有很大的隱蔽性。不僅給公安機關偵辦此案帶去很大難度,而且社會危害性很大。通過此案,檢察官也特別提醒大家:警鐘長鳴,謹防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