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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六安民警許傳寶處警時遇襲犧牲 嫌犯一審被判死刑

安徽六安民警許傳寶處警時遇襲犧牲 嫌犯一審被判死刑

來源: 發(fā)布時間: 2019-07-09 瀏覽:9629 次

7月8日上午,安徽省六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汪云利故意殺人刑事附帶民事一案,對被告人汪云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作案工具單刃尖刀一把,予以沒收;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jīng)濟損失人民幣三萬三千九百六十三元五角。

經(jīng)審理查明,2018年9月28日20時許,霍邱縣公安局夏店派出所民警許傳寶(歿年44歲)到夏店鎮(zhèn)平樓村卞老莊組村民汪云利家處警。處警過程中,酒后的被告人汪云利對許傳寶進行糾纏,并把血抹到許傳寶的警服上,在許傳寶撥打電話反饋現(xiàn)場情況及尋求支援時,汪云利突然手持尖刀連續(xù)朝許傳寶胸腹部猛刺兩刀,許傳寶被送往醫(yī)院,最終搶救無效死亡。

安徽省六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汪云利在人民警察處警過程中,拒不配合,干擾、阻礙執(zhí)法,持刀捅刺執(zhí)法民警,致其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依法應予嚴懲。被告人汪云利犯罪手段殘忍、情節(jié)特別惡劣、后果極其嚴重、社會影響極壞、社會危害性極大,屬罪行極其嚴重。汪云利雖然能夠供述主要的犯罪事實,但尚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汪云利的犯罪行為給被害人近親屬造成的直接經(jīng)濟損失依法應予賠償。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