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點工作經驗之二
宜陽縣法學會吸納退居二線
領導干部工作試點
宜陽縣法學會結合本地實際,積極探索吸納退居二線領導干部從事法學會工作,取得了較好成效。
一、高度重視,積極協調
縣委政法委召開書記辦公會進行專題研究,并就吸納退居二線領導干部轉崗到法學會工作,專門向縣委組織部進行書面請示,經多次溝通協調,得到組織部同意。為調動轉崗老同志的熱情和積極性,縣委政法委多次向縣委主要領導進行匯報,有效解決了工作中的待遇問題。協調縣財政局撥付???,以此作為轉崗人員的工作補貼,由縣委政法委統(tǒng)一管理。
二、制定標準,嚴格選人
為了確保轉崗到法學會工作的同志具有較高的法律素養(yǎng)和業(yè)務水平,宜陽縣法學會明確了轉崗人員的5條標準:一是勤奮敬業(yè),志愿從事法學會工作;二是威信高,聲譽好,有良好的群眾基礎;三是身體健康,年齡一般不超過58歲;四是原單位沒有安排具體工作,有時間從事法學會工作;五是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識或經歷,有較好的文字功底和語言能力。目前,已從公檢法司等政法部門、人大、政府、政協等有關單位吸納多名退居二線領導干部轉崗到法學會工作。
三、積極工作,發(fā)揮作用
根據工作需要,到崗的6名退居二線領導干部具體分配如下:原縣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任縣法學會秘書長,負責法學會日常工作運轉,同時協助政法委主要領導處理纏訪、鬧訪等棘手問題并從專業(yè)法律角度提出意見建議。原縣檢察院反貪局政委派駐到縣矛調中心,協調做好相關工作;原縣司法局常務副局長任縣訴調對接中心主任;原縣文化局局長、原煤炭局副局長、原縣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科科長三人組成矛調專家組開展矛盾化解工作。這些聘用的退居二線領導干部由相關單位進行業(yè)務指導,由法學會進行日常管理并發(fā)放工作補助,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通過參與全縣重大疑難信訪案件的協調辦理,定期組織矛調專家召開疑難信訪案件聽證會,協助處置非法上訪和信訪老戶治理工作,幫助完善各類工作機制等方式和渠道,全力配合相關部門從源頭上化解和減少各類社會矛盾糾紛,切實減少全縣社會矛盾存量,控制社會矛盾增量。截至目前,縣訴調對接中心自3月份成立以來已化解各類矛盾糾紛239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