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橫財,你想干嘛?
有人的如意算盤打得很棒:攜款離家,買車買房,家中妻女不顧,門外再娶一房……
樂極生悲,最終只換來兩重牢獄之災!
資料圖
神操作!還沒離婚,就又結(jié)婚?
今年32歲的嚴某林,是四川遂寧蓬溪縣常樂鎮(zhèn)村民。2008年上半年,他與孔某某相識、相戀,第二年,兩人生育了一個女兒。2011年1月,嚴某林與孔某某辦理了結(jié)婚登記。
2012年1月3日,嚴某林在常樂鎮(zhèn)一福彩店購買雙色球復式彩票中獎669萬元,稅后實得現(xiàn)金535.2萬元。
發(fā)了橫財卻沒有換來嚴某林和孔某某的幸福生活。
讓孔某某沒想到的是,中獎后的嚴某林外出就再沒回家,并在沒有與妻子離婚的情況下,于2014年9月與新津女子倪某某結(jié)婚,并生育一個女兒。
這從天而降的財富,令嚴某林欣喜若狂,他先后購買了兩部轎車,又以親屬的名義購買了位于成都市郫縣犀浦鎮(zhèn)的一套住房。
得知丈夫再婚并生育一個女兒,孔某某幾近崩潰,夫妻倆為此鬧得不可開交,孔某某要求離婚并平分彩票獎金267.6萬元。
2013年至2015年,兩人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期間,孔某某要求嚴某林一次性支付子女撫養(yǎng)費30萬元,平分夫妻共同財產(chǎn)——彩票獎金267.6萬元。
2015年6月,蓬溪縣法院以犯重婚罪,判處嚴某林有期徒刑1年。
拒不履行補償判決,“土豪”再獲罪
2015年7月和2016年1月,法院開庭審理該案,支持孔某某提出的離婚訴訟主張。對于其要求分割中獎金額的一半即267.6萬元,查明被告現(xiàn)有的財產(chǎn)價值已遠遠低于當初中獎金額,只能分割現(xiàn)有財產(chǎn)。
因嚴某林隱匿、轉(zhuǎn)移夫妻共同財產(chǎn),存在過錯,2016年4月,蓬溪縣法院準予兩人離婚,并判決查實的一套住房、兩部車輛歸孔某某所有,嚴某林在判決生效后30日內(nèi)補償孔某某70萬元。嚴某林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2016年8月,法院維持原判后,嚴某林并未履行義務,2016年9月,孔某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執(zhí)行過程中,嚴某林將位于犀浦鎮(zhèn)的住房過戶在孔某某名下,將一部轎車交付給孔某某。
但嚴某林卻在2017年3月以抵債為由,將該車以3.2萬元抵押給他人,造成該車無法交付孔某某。2018年2月1日、2月16日、3月3日、3月15日,因拒不執(zhí)行生效判決,以及未如實報告財產(chǎn),法院對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2018年6月,嚴某林因犯拒不執(zhí)行判決、裁定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