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21日會長辦公會議通過)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加入中國法學會的條件和程序,根據《中國法學會章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團體入會條件。
凡是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贊成本會章程的地方法學會、全國性法學法律團體、法學法律教學科研團體以及法律實際部門,均可申請加入本會。
第三條 團體入會程序。
(一)填寫《中國法學會入會申請書》,法人代表簽字,單位加蓋公章;
(二)會員主管部門(會員部)對入會申請審核后,符合入會條件的,呈報會領導審批;
(三)批準入會的,由本會主管部門核發(fā)《中國法學會入會批準書》,頒發(fā)《中國法學會團體會員證》。
第四條 個人入會條件。
凡是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贊成本會章程,具有一定法學理論基礎或法律實踐工作經驗和較強的法學研究能力的我國法學工作者、法律工作者以及其他各界人士,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入會:
(一)具有大學??品▽W專業(yè)以上學歷,從事法學研究、教學工作或在法律實際部門工作,并在法學研究方面具有一定成果的;
(二)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從事法學研究、教學工作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或在法律實際部門工作擔任副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的。
第五條 個人入會程序。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的在京人員,可直接向本會會員部提出申請,索取并按照要求填寫《中國法學會入會申請表》,加蓋單位公章,由本會會員一人介紹;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的京外人員,可向當地省級或副省級城市法學會索取《中國法學會入會申請表》并按照要求填寫,加蓋單位公章,由本會會員一人介紹,并經當地省級或副省級城市法學會審核;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的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人(含文職)、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人員,可直接向本會會員部提出申請,索取并按照要求填寫《中國法學會入會申請表》,加蓋師以上政治機關公章,由本會會員一人介紹;
第六條 審批辦法。
本會會員部每季度對入會申請集中審核,符合入會條件的,呈報會領導審批;經批準入會的,頒發(fā)《中國法學會入會通知書》和《中國法學會會員證》,并以適當方式公告。
第七條 本辦法經會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
第八條 本辦法由本會會員部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