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民陪審員的權(quán)利義務和任期
公民有依法擔任人民陪審員的權(quán)利和義務。人民陪審員依法參加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權(quán)利。人民陪審員依法享有參加審判活動、獨立發(fā)表意見、獲得履職保障等權(quán)利,同時應當遵守忠實履行審判職責、保守審判秘密、注重司法禮儀、維護司法形象等義務。
人民陪審員的任期為五年,一般不得連任。公民擔任人民陪審員不得超過兩次。公民應當在常住地基層人民法院擔任人民陪審員,不得同時在兩個以上的基層人民法院擔任人民陪審員。
二、人民陪審員選任條件
(一)擔任人民陪審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年滿二十八周歲;
3.遵紀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有時間和精力保證按時從事陪審工作;
6.一般應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員不能擔任人民陪審員:
1.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監(jiān)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guān)、國家安全機關(guān)、司法行政機關(guān)的工作人員;
2.律師、公證員、仲裁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3.其他因職務原因不適宜擔任人民陪審員的人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人民陪審員: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4.被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
5.因受懲戒被免除人民陪審員職務的;
6.其他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可能影響司法公信的。
三、人民陪審員選任機關(guān)
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由司法行政機關(guān)會同基層人民法院、公安機關(guān)組織開展??h(市、區(qū))司法局負責人民陪審員選任的具體實施。
四、選任程序
(一)候選人的產(chǎn)生。1.隨機抽選。司法行政機關(guān)會同基層人民法院、公安機關(guān),從轄區(qū)內(nèi)的常住居民名單中隨機抽選。2.個人申請。符合擔任人民陪審員條件的公民請于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11月16日向經(jīng)常居住地縣(區(qū))司法局提出書面申請。公民個人申請前請與常居住地縣(區(qū))司法局確認今年是否有人民陪審員選任計劃。3.組織推薦。公民所在單位、戶籍所在地或經(jīng)常居住地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人民團體征得本人同意后,請于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11月16日進行推薦。
(二)資格審查。對隨機抽選、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的人民陪審員候選人進行資格審查,并征求隨機抽選的人民陪審員候選人意見。
(三)確定人選。從通過資格審查并同意擔任人民陪審員的人民陪審員候選人名單中,隨機抽選產(chǎn)生人民陪審員擬任人選。
(四)任前公示。向社會公示擬任命人民陪審員名單及受理異議的部門和聯(lián)系方式,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公示期限為五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人民陪審員選任條件的,取消其擬任資格。
(五)提請任命。經(jīng)公示后確定的人民陪審員擬任人選,由基層人民法院院長提請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
(六)就職宣誓。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通過后,人民陪審員公開舉行就職宣誓。
五、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需提交如下材料:
1.《人民陪審員候選人申請表(推薦表)》一式兩份,表格可登錄河南省司法廳或省轄市司法局門戶網(wǎng)站下載,也可到當?shù)乜h(區(qū))司法局領(lǐng)?。?/span>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3.本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原件經(jīng)受理機關(guān)現(xiàn)場審核后返還。
河南省司法廳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河南省公安廳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