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罰員工每天抄寫《心經(jīng)》100遍、連續(xù)四天催促住院手術的員工返崗、悄悄關閉員工考勤打卡權限……現(xiàn)實生活中,有些用人單位為了不支付離職補償金,想盡辦法逼迫員工主動離職。面對個別公司老板的“任性”,打工人該如何應對?律師建議,勞動者維權勝訴的關鍵在于,用證據(jù)證明離職是被用人單位逼迫,而非勞動者本人意愿,“注意搜集和留存通話錄音、聊天記錄等證據(jù),這對于贏得官司至關重要。”
招數(shù)1 強制換崗
要求去小房間抄寫《心經(jīng)》
2018年8月,李銘入職大興區(qū)一家醫(yī)療科技公司,職務為商務經(jīng)理,主要負責招標報價、標書制作及項目結算等相關工作。頭幾年,李銘和公司的關系還算融洽,但在2023年2月雙方發(fā)生矛盾。
公司一方認為,因為李銘失職,致使其負責的一個項目出現(xiàn)巨大虧損,但他卻拒絕查明虧損原因,造成經(jīng)濟損失繼續(xù)擴大。公司多次找他談話后,他拒不改正,不履行工作職責,是不遵守職業(yè)道德的表現(xiàn)。李銘對此說法不認可:“本人在職期間兢兢業(yè)業(yè),恪盡職守,嚴格按照崗位職責履行了勞動義務?!?/p>
就在雙方爭執(zhí)不下之時,當年2月17日,公司老總電話通知李銘,公司將撤掉他原來的工位,找一間單獨辦公室,不配備辦公電腦、辦公用品,“至于你的工作內(nèi)容另作安排,每天抄《心經(jīng)》吧,100遍,其他工作不用做。”
《心經(jīng)》全篇54句,260個字,每天抄寫100遍,就是26000字。李銘憤怒難當,“我明確跟您說,我不接受!我的崗位是商務經(jīng)理,是管理整個團隊,您這個屬于不正當?shù)墓ぷ靼才??!薄邦I導是可以給你安排任何工作的?!惫纠峡偛蝗堇钽懢芙^,“你的工作就是抄經(jīng)……另外,這個要在全公司發(fā)布公告?!?/p>
事后,李銘來到這個由儲物間改造成的辦公室,果然看到了辦公桌上的《心經(jīng)》。李銘認為,公司在未與其協(xié)商一致的情況下就變更具有懲罰性、侮辱性的工作內(nèi)容,以及未按約定提供勞動條件。于是,他以電子郵件和微信方式向公司老總及人事經(jīng)理發(fā)送了“被迫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之后,李銘向大興區(qū)勞動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請,請求公司支付其未發(fā)放的工資及獎金9萬余元,以及解除勞動關系經(jīng)濟補償金12萬余元。仲裁委于2023年7月裁決支持了李銘的絕大部分請求。公司不服仲裁委裁決,轉(zhuǎn)而向大興區(qū)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審理認為,如用人單位未提供工作崗位、工作場所或者擅自變更工作崗位、工作地點的,均屬于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的“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條件”,勞動者以此為由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解除勞動關系經(jīng)濟補償金的,法院應予支持。
2024年4月,大興區(qū)法院判決公司支付李銘工資及獎金4萬余元、解除勞動關系經(jīng)濟補償金12萬余元,共計16萬余元。
招數(shù)2 “制造”曠工
住院手術被四次催促返崗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只有在勞動者自行提出離職或“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特定情形下,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才無須支付經(jīng)濟補償。若不符合法定情形,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時應當支付相應的補償金,違法辭退還須支付雙倍于經(jīng)濟補償金的賠償金。
于是,有些用人單位為了“零成本”辭退勞動者,便找各種理由逼迫員工“主動”離職,除了常見的大幅降薪、調(diào)去不合適崗位、變更較遠工作地點、安排過重工作任務等常見招式外,有些用人單位的做法讓人啼笑皆非。
例如,有的用人單位把員工的座椅換成紅色塑料凳,有的要求員工每天必須在工作群里上傳24至48張工作照,還有的要求員工在本職工作之外清理一周的廁所和垃圾……甚至有的公司“乘人之?!保茁穯T工違法解除勞動關系。
曹安是房山區(qū)一家科技公司員工,2022年10月,因右膝前交叉韌帶斷裂,他準備在一家知名三甲醫(yī)院做手術。10月11日晚,曹安接到醫(yī)院通知,要求其第二天就辦理住院手續(xù),因為醫(yī)院床位和手術排期緊張,沒有其他選擇的曹安當晚便向主管發(fā)去“請兩周假,需要做膝蓋手術”的申請。
10月12日至17日,曹安在醫(yī)院做手術期間,公司在明知其身體不適無法返崗的情況下,于13日、14日、17日、18日通過飛書、郵件等方式要求其返崗,并以此期間曹安累計曠工為由解除勞動關系。
“住院期間,我根本無法使用郵件和飛書等工作通訊軟件回復公司,而我的電話、微信均保持暢通,但我的直屬領導卻故意繞開最暢通的方式,就是預料到我住院期間無法及時通過飛書和郵件回復。”曹安認為,公司此舉就是制造自己“曠工”的事實,逼迫自己離職。
2023年11月,此案經(jīng)過房山區(qū)勞動仲裁委裁決后,雙方均不服,訴至房山區(qū)法院。2024年8月,法院審理認為,公司以曹安累計曠工為由解除勞動關系缺乏合理依據(jù),一審判決公司應支付曹安違法解除勞動關系賠償金35萬余元。2024年12月,案件二審維持原判。
招數(shù)3 無故“屏蔽”
考勤打卡權限無故遭取消
“2022年8月30日后,員工高陽就未能到崗上班,2022年9月1日,他辦理離職手續(xù),系自行離職,我們公司并未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狈可絽^(qū)一家房產(chǎn)中介公司因不服房山區(qū)勞動仲裁委的裁決,向房山區(qū)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無須支付高陽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
“8月29日,公司無故取消了我的考勤打卡權限,我發(fā)現(xiàn)后立馬提出了異議,人事部沒有明確答復,但我30日、31日仍堅持打卡、正常出勤,直到9月1日正式辦理完畢工作交接,這些我都拍照留證了?!备哧栟q解,是公司將自己“屏蔽”了。
庭審中,高陽還提交了一份錄音證據(jù)。高陽問:“您就直接跟我說,現(xiàn)在公司對我有什么安排吧?”人事經(jīng)理林俊答:“現(xiàn)在對你沒有安排,你就正常離職就行?!备哧栐賳枺骸拔也皇亲栽鸽x職,是公司單方面解除合同,而且不給賠償,是不是?”林俊再答:“我該說的已經(jīng)和你說清楚了。”
法院審理認為,雖然公司沒有明確向高陽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但其在未與高陽就解除勞動合同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停止其考勤權限,導致高陽無法進行考勤打卡。此外,通過高陽和人事經(jīng)理的通話錄音,可以認定公司已作出了解除勞動合同的意思表示,其行為已構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2024年3月,高陽一審勝訴,公司不服上訴,2024年8月,法院二審維持原判,高陽最終獲得賠償金23萬余元。
■建議
“被逼離職”勝訴關鍵在取證
在社交平臺上,“被逼離職”是一個熱門話題,有的網(wǎng)友分享自己和公司人事部門“斗智斗勇”的過程,有的網(wǎng)友則吐槽自己忍氣吞聲但又心有不甘的處境。
不少網(wǎng)友都提到一個無法維權的原因——時間和精力耗費太高。勞動爭議案件須經(jīng)過“一裁二審”的法律程序,即先通過勞動仲裁委的裁決,任何一方不服,都可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一審裁判后,還可上訴至二審法院,如果走完所有程序,可能需要兩年多的時間。
即便有時間和精力,作為勞資博弈中相對弱勢的一方,對單打獨斗很難贏得勞動爭議官司的憂慮,也是有的勞動者不愿撕破臉或選擇退讓的一個重要原因。
用人單位強迫勞動者主動離職,會承擔怎樣的責任?據(jù)了解,用人單位不應利用手中的用工自主權任性而為,否則就應依法承擔向勞動者支付解除勞動關系的經(jīng)濟補償或經(jīng)濟賠償?shù)呢熑巍?/p>
北京福茂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張志友律師提醒用人單位,裁員時應盡量和勞動者說明經(jīng)營面臨的實際情況,采取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給予勞動者合理的經(jīng)濟補償?shù)姆绞浇獬齽趧雨P系。
如果遭遇“職場霸凌”,勞動者又該如何證明離職是受到用人單位脅迫而非本人真實意愿呢?
張志友律師認為,此類案件中,勞動者維權勝訴的關鍵在于,用證據(jù)證明離職是用人單位提出的,而非本人原因,“勞動者在離職協(xié)商過程中一定要注意收集相關證據(jù),比如和人事部門的電話錄音、微信聊天記錄等,需要注意的是,錄音需完整、未剪輯,且能證明對話雙方身份?!?/p>
他提醒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簽署《解除勞動合同協(xié)議書》時,一定要睜大眼睛?!叭绻麉f(xié)議書中有‘勞動者本人原因離職’或‘雙方再無任何爭議’等內(nèi)容,簽署時就需要特別謹慎,因為一旦簽字,勞動者即便事后再努力維權,也極有可能無法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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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張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