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深入推進黨史學習教育,落實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要求,2021年3月20日,信陽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郭國謙以《“人民群眾滿意與否”是衡量我們工作好壞的重要標準》為題進行了授課。省駐信陽教育整頓指導組檢察專班張玉振、周靜到會指導,市檢察院機關全體檢察人員聆聽了專題黨課。

郭國謙檢察長首先從黨和國家領導人對堅持“人民滿意標準”的重要指示談起,深刻闡述了堅持“人民滿意標準”的重大現(xiàn)實意義以及準確把握“人民滿意標準”的深刻內(nèi)涵,并就如何做到“讓人民群眾滿意”提出四點要求:

一是要端正態(tài)度,樹牢“以人民為中心”的司法理念。要有甘做“孺子?!钡膼勖袂閼眩选耙匀嗣駷橹行摹边@個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最基本要求具體、扎實地體現(xiàn)在每一項工作、每一起案件的辦理中。要始終記得,我們所做的一切檢察工作不僅是為了完成法律交給我們的任務,更是為了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

二是要提高本領,念好“懂、實、快”三字經(jīng),提升服務群眾水平。既要懂群眾,學會換位思考,還要讓群眾懂你說的話、辦的事;既要辦實事、實實在在為民解難紆困,還要真真切切地深入到群眾身邊,幫助老百姓解決一個又一個實際困難;既要落實好“精準精細、優(yōu)質(zhì)高效”的檢察工作要求,在保證質(zhì)量的前提下不斷提高效率,還要做到在辦案環(huán)節(jié)上把案件辦到最佳,不能拖延,不增加群眾訴累。

三是要勇于實踐,善于同群眾打交道。主動地走到群眾身邊,聽取各方群眾意見,疏導群眾思想,理順群眾情緒。在想辦法、找對策的實踐中,用心用情贏得群眾認可,不斷提升自己做群眾工作的能力。
四是要創(chuàng)新思路,健全群眾工作機制。通過建立健全聯(lián)系群眾工作機制、群眾訴求表達機制、答疑說理機制、司法救治機制以及推行檢務公開主動接受外部監(jiān)督機制,不斷提升檢察機關司法公信力和群眾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