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駐馬店市司法局關于通過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的2020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申請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相關事宜的公告
根據司法部2019年11月29日公告(第11號)和2020年7月29日公告(第6號)要求,按照河南省司法廳工作安排,現就參加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的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19年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包括專升本)和以同等學力報考的應屆碩士畢業(yè)生申請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事項公告如下:
一、網上申請
參加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20年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包括專升本)和以同等學力報考的應屆碩士畢業(yè)生,應于2020年8月10日9時至14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填報申請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相關信息。申請人可以選擇在居住地、戶籍地或工作地申請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
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考試成績達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申請人,須選擇在本人戶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機關辦理申請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事宜。申請人畢業(yè)后因學習、工作等原因將戶籍已遷至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規(guī)定辦理。2019年駐馬店享受放寬地區(qū)為新蔡縣、上蔡縣、平輿縣、確山縣。
在內地就學畢業(yè)的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申請人,可以選擇內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機關辦理申請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事宜。
已取得2019年考試合格成績人員放棄申請的,應向報考地司法行政機關說明情況;在規(guī)定期限內未提出申請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自行放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受理。
二、現場審核
為提高審核效率,并考慮到現場審核的設備環(huán)境需求,現場集中審核時間定于8月24日至8月28日每日上午8點至12點、下午15點至18點。審核現場提供復印服務。
現場審核實行網上預約,請按照網上預約時間段到現場辦理取號,聽從工作人員指揮,有序辦理。
審核地點:駐馬店市行政服務中心三樓社會事務綜合受理區(qū)179號司法局窗口。
駐馬店市行政服務中心(市民中心)地址:駐馬店市開源大道中段(天中廣場)。公交線路:6、38、Y5、15、23、K8、27、14、19、23。
現場審核應當由申請人本人前來辦理。凡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辦理現場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申請人前往法律職業(yè)資格申請地司法行政機關提交下列材料,辦理資格申請和信息核驗事宜:
(一)提交申請材料
申請人員現場辦理審核時,請?zhí)峤灰韵律暾埐牧希?/span>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港澳居民需同時提交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證原件,臺灣居民需同時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者臺灣居民居住證原件。
符合放寬學歷條件、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并申請享受放寬政策的申請人,需提供本人戶口簿原件。提交居民戶口簿要求打印版,有戶號、人號,報名填寫的戶籍代碼應當與戶籍地一致。
如原件丟失的,必須提交公安機關出具的臨時身份證或打印版身份證明。
2.高等學校畢業(yè)證書原件(不需要提供學位證書);對于學歷已通過教育部學歷認證核驗的,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在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查詢并自行打印,此備案表可重復查驗的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或者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yè)指導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1份;對于未通過教育部學歷認證核驗的畢業(yè)證書,疑難復雜學歷的需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A4紙復印件3份;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或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須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認證服務中心出具的紙質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3份。
3、請申請人本人認真填寫網上申請信息,網上申請成功后現場審核時自動生成報名表和申請表,并現場審核確認簽字。
4、以上所有提交的申請材料原件現場審驗后退回,復印件留存。
5、已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人員不得再次申請同類資格。證書類型升級人員在本次申請資格時除提交以上所需材料外,須將已頒發(fā)的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正、副本)交回。
(二)其他注意事項
1、對于申請人姓名、身份證號碼發(fā)生變更需要現場進行信息勘誤的,必須提供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相關證明(或戶籍遷移證明)原件。
2、對于提交畢業(yè)證書上的姓名、身份證號碼與身份證件信息不符的,必須提交加蓋畢業(yè)院校印章的信息勘誤證明原件。
3、對于助學貸款尚未還清,畢業(yè)證書暫扣畢業(yè)院校的,必須提供加蓋畢業(yè)院校印章的證明和畢業(yè)證書復印件。
4、畢業(yè)證書丟失的,必須提交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或畢業(yè)院校出具的相關證明原件、檔案館學籍卡復印件和畢業(yè)證書在學信網上的紙質查詢結果。
5、因個人原因尚未修滿規(guī)定學分而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現場不予受理。
6、對于出國(境)在外的申請人網上申請后,可以委托其直系親屬代為辦理現場審核,但必須提交申請人所有規(guī)定的上述申請材料(含原件及復印件)、書面委托書、出國(境)在外證明(或護照復印件),直系親屬證明(或戶口簿)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7、審核現場按照防疫要求設定,進入場所人員需佩戴口罩,發(fā)現體溫異常的,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上報疫情防控部門,由疫情防控部門妥善處置。
8、申請人員須聽從現場指揮,不要隨意走動和聚集,辦理完畢后請盡快離開,減少現場滯留時間。
三、證書發(fā)放
經司法部審查,符合申請授予條件的申請人,批準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頒發(fā)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領取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時間和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咨詢電話:0396—2961600、2601017
特此公告。
駐馬店市司法局
2020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