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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馬店市法檢“兩長”同庭履職審理一起故意殺人案

駐馬店市法檢“兩長”同庭履職審理一起故意殺人案

來源: 發(fā)布時間: 2020-07-14 瀏覽:7737 次

7月9日,駐馬店中院院長張社軍擔任審判長,開庭審理被告人龔某某故意殺人一案。駐馬店市檢察院檢察長吳文立出庭支持公訴。

駐馬店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龔某某與被害人施某某、高某某(案發(fā)時16周歲)同為某中學高中部住校學生。因龔某某追求同班一女同學,遭到拒絕,便遷怒于與該女同學關系較好的施某某,心生嫉妒,預謀教訓施某某。2019年10月30日21時許,龔某某寫紙條約施某某見面,當晚22時10分夜自習放學后,二人在約定地點見面,龔某某用事先準備的折疊刀連續(xù)捅刺施某某的頸、胸、腹等部位,致施某某死亡。期間,被害人高某某聽到施某某呼救,趕到現場,欲制止龔某某,被龔某某持刀捅傷左側上胸部。經法醫(yī)鑒定,施某某系被他人用單刃銳器刺破肺、肝部血管致失血性休克死亡;高某某之損傷程度評定為重傷二級。駐馬店市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龔某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重傷,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駐馬店中院受理此案后,考慮該案重大、復雜,依法決定由張社軍院長擔任審判長審理此案。庭前,張社軍院長與合議庭成員認真閱卷,熟悉案情,研究制定庭審預案,明確合議庭成員分工,歸納庭審焦點,為保障庭審公正高效作了充分準備。庭審中,張社軍院長在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訴訟環(huán)節(jié),有序引導控辯雙方圍繞爭議焦點進行舉證、質證,認真聽取控辯雙方辯論意見,整個庭審重點突出、條理清晰、程序規(guī)范。被告人龔某某作了最后陳述,對其持刀捅人致一人死亡、一人重傷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本案目前已開庭審理完畢,法院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