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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三零”創(chuàng)建 建設平安周口】扶溝法官地頭調解糾紛

【深化“三零”創(chuàng)建 建設平安周口】扶溝法官地頭調解糾紛

來源:河南法制報快訊 發(fā)布時間: 2023-05-17 瀏覽:66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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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制報全媒體記者程玉成 通訊員樊帥/文圖

“法官,他們欠我農資款已經四年了,多次催要就是不還?!痹婕拥叵蚍ü僭V說。

“我們不識字,現(xiàn)在正在干農活,也沒法去法庭?!苯拥椒ㄔ和ㄖ蠖桓娈惪谕暤恼f道。

5月10日,扶溝縣人民法院呂潭法庭法官孫斌來到田間地頭,對一起農資買賣合同糾紛案進行調解,經過法官的不懈努力,拖欠四年之久的兩萬余元欠款得到妥善解決,法官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務贏得了當事人的交口稱贊。

2019年,被告趙某甲、趙某乙二人到扶溝縣練寺鎮(zhèn)周老莊行政村承包土地種植山藥。經人介紹,二人到原告扶溝縣某農資門市部購買了22100元人民幣的化肥,并向原告承諾賣掉山藥之后償還欠款。四年過去了,原告向被告多次催要欠款,二被告均以各種理由拒絕償還欠款。

扶溝法院呂潭法庭法官孫斌接到案件后,立刻排期開庭,及時向二被告送達應訴手續(xù),并與雙方當事人電話聯(lián)系。二被告則在電話里表示自己不識字,法院送達的應訴手續(xù)看不懂,且拒不承認使用了原告的化肥,又為難的說地里有活不能到法庭應訴。案件審理一時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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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斌法官本著全力服務保障“三農”理念,從實際解決問題角度出發(fā),多方打聽被告承包地的位置,驅車和原告一起到被告的田地里上門調解。

調解過程中,二被告對欠農資款事實沒有異議,但苦于農作物有生長周期,且需要不斷投資才能保證山藥正常生長,所以暫時沒有能力付清全款。對于二被告的實際困難,孫斌法官引導原告換位思考,給二被告還款緩沖時間,還多次耐心細致的向雙方當事人講述相關法律條款、誠信原則,不斷的釋法明理、曉以利害關系,并提出還款方案。經過兩個多小時的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xié)議,二被告先償還部分欠款,下余欠款年底前山藥出售后全部償還原告,案件得以圓滿解決。

近年來,扶溝法院立足服務保障鄉(xiāng)村振興戰(zhàn)略,強化訴源治理意識,堅持“調解優(yōu)先、調判結合”原則,將服務窗口前移到田間地頭,統(tǒng)籌推進妥善化解矛盾和保護農村中小投資者利益,切實減輕群眾訴累,充分彰顯了司法的力度和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