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未成年人的第一所學校,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位老師,孩子的身心健康與父母的家庭教育息息相關。2022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施行,標志著“依法帶娃”的時代正式到來。
近日,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兩起夫妻離婚后父親未盡撫養(yǎng)義務的案件接連發(fā)出兩份《家庭教育指導令》。
法官說法:
孩子的監(jiān)護人尤其是父母,應當承擔起孩子第一任老師的責任意識,用正確的教育思想、方法和行為教育孩子,陪伴孩子培養(yǎng)良好的思想和品行?!吨腥A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通過國家立法將家庭教育從“家事”上升為“國事”。法律要求孩子的監(jiān)護人尤其是父母,應當切實承擔起家庭教育的責任,通過對未年人的道德品質、身體素質、生活技能、文化修養(yǎng)、行為習慣等方面的培育、引導和影響,促進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長。即便是父母已經離異,也應當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責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絕或者怠于履行。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在辦理案件過程中,發(fā)現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jiān)護人不正確實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可以責令家長接受家庭教育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