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頁
關于擬推薦評選2021年度河南省平安建設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公示

關于擬推薦評選2021年度河南省平安建設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公示

來源:周口市委政法委 發(fā)布時間: 2022-04-26 瀏覽:6316 次

根據《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員會關于評選表彰2021年度全省平安建設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115號)要求,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經各地各單位按照有關評選條件和規(guī)定程序推薦申報和市委常委會研究,根據省委政法委初審意見反饋,擬推薦市公安局等3個單位為“2021年度全省平安建設先進單位”,市委政法委研究室主任李娟等9名同志為“2021年度全省平安建設工作先進個人”。為增加評選推薦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群眾監(jiān)督,現予以公示(推薦對象基本情況和主要事跡附后)。

 公示期限:2022年4月24日—2022年4月28日

 監(jiān)督電話:0394—8269612  電子郵箱:zkszzb@163.com

 通信地址:周口市行政中心1號樓317房間

 

 周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共周口市委政法委員會

                       2022年4月24日


推薦對象基本情況和主要事跡

   

    一、先進單位

周口市公安局。近年來,該局充分發(fā)揮平安建設主力軍作用,在安保維穩(wěn)、防汛抗疫大戰(zhàn)大考中經受新考驗,在要案攻堅、基層社會治理等方面實現新突破,在深化平安創(chuàng)建設中充分展現了周口公安擔當、做出了突出貢獻。部、省、市領導同志先后30次作出肯定批示,部、廳31次賀電表彰。該局被評為全國“掃黃打非”先進集體、“2018-2020河南省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先進集體”,掃黑除惡工作在平安建設考評中位居全省第二名,被市政府記集體二等功;1個單位被公安部記集體一等功,9個單位被省公安廳記集體二等功;140個集體、576名民警受到市級以上表彰。

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近年來,該庭落實“年初有部署,月月有研究,年終有總結”的工作模式,努力實現“月月都平安,年年都先進”工作目標,在2021年省法院對全省中級法院工作綜合評價中,牽頭的平安建設工作排名位居全省中級法院第一名(滿分)。2020年3月,該庭榮獲集體三等功。

鄲城縣人民檢察院。近年來,該院堅守檢察為民初心,充分做好重大敏感節(jié)點防風險、保安全、護穩(wěn)定工作,嚴厲打擊重大刑事犯罪,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常態(tài)化,護航經濟社會高質量發(fā)展,深化落實“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工作,全力化解社會矛盾,連續(xù)多年保持涉檢案件赴省進京零上訪,成功從2020年全省相對薄弱基層檢察院躍升為2021年全省先進基層檢察院。該院先后榮獲全省、全市先進基層檢察院,檢察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先進單位等市級以上榮譽9項,31名干警和5個內設機構受到市級以上表彰。

    二、先進個人

李娟,女,漢族,1979年2月出生,中共黨員,現任周口市委政法委研究室主任。該同志積極參與、順利完成了市委政法工作、平安建設等70余次大型會議的領導講話、工作匯報等材料的撰寫工作,先后起草并向上級部門報送平安建設工作動態(tài)類信息簡報360余篇,多次在中央、省、市主流媒體發(fā)表。本人先后榮獲黨的十九大河南省安保維穩(wěn)工作先進個人、周口市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先進個人、河南省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先進個人等榮譽稱號。

劉紅梅,女,漢族,1970年8月出生,中共黨員,現任西華縣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長。該同志近年來辦理刑事案件600余件,且無信訪案件,所帶領的團隊連續(xù)被所在法院評為“先進團隊”;多次帶領團隊前往中小學開展“送法進校園”、法治教育課等活動,為構建平安和諧校園環(huán)境打下良好基礎。本人先后榮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榮獲“全市法院優(yōu)秀法官”“掃黑除惡先進個人”等榮譽稱號。

王宏,男,漢族,1976年12月出生,中共黨員,現任周口市人民檢察院第六檢察部主任。該同志辦結民事訴訟監(jiān)督案件170件,結案率達98%,辦案進度大幅度提升,嚴把抗訴標準,確保抗訴質量和效果,為當事人挽回經濟損失2000余萬元。本人先后榮立三等功6次,被河南省檢察院評為“全省民事行政檢察業(yè)務標兵”。

于瀅海,男,漢族,1978年12月出生,中共黨員,現任太康縣委政法委副書記、縣公安局副局長。該同志從警26年來偵破案件近千起,其中命案46起,其他特大案件100余起,無一錯案,參與主偵的敲詐政府類案為全國提供了案例和參考;就農村社會治安防范問題,提出了“大小喇叭天天喊”“警燈警報天天閃”“打更放哨天天轉”“攝像頭實時查看”的農村防范格局,贏得了黨委政府和人民群眾的高度贊揚。本人先后榮立個人三等功4次,個人嘉獎2次,被評為周口市優(yōu)秀人大代表、太康縣勞動模范、周口市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個人等多項榮譽稱號。

    王江濤,男,漢族,1981年5月出生,中共黨員,現任周口市公安局川匯區(qū)分局人和街派出所所長。該同志針對市區(qū)電信詐騙案件高發(fā)態(tài)勢,秉承“快破案不如不發(fā)案,快追贓不如不被騙”理念,將轄區(qū)信苑小區(qū)打造無詐無騙“試驗田”,反詐做法在全市推廣。在某傳銷案件偵辦中,深入傳銷組織內部,在案件偵辦中發(fā)揮關鍵作用,抓獲傳銷組織成員87人,追繳涉案贓款1266萬,查封凍結資產1.3億余元。該案在公安部經偵局“論劍2021”比武奪得一等獎,并被公安部評為年度打擊經濟犯罪十大案例。本人先后榮立個人三等功2次,榮獲全市公安執(zhí)法工作先進個人、市打黑除惡專項斗爭先進個人、中原衛(wèi)士等多項榮譽稱號。

高峰,男,漢族,1977年6月出生,中共黨員,現任周口市司法局基層工作指導科科長。該同志加強刑滿釋放人員管理,核查率和重點人員接送率均達100%。圍繞洪災、疫情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工作,堅持做到轉移安置群眾戶戶到、遇難者家庭直系親屬戶戶到、困難家庭戶戶到、受損嚴重家庭戶戶到、信訪老戶和重點人家庭戶戶到,累計走訪受災群眾674戶,排查涉災涉疫糾紛472件,調處化解425件。本人先后榮獲全國“七五”普法中期先進個人、河南省人民滿意的政法干警、全市信訪工作先進工作者、全市平安建設工作先進個人等多項榮譽稱號。

趙玉超,男,漢族,1977年12月出生,中共黨員,現任鄲城縣新城街道辦事處黨工委書記。該同志堅持“六化”并舉,最大限度把各類風險隱患和矛盾問題防范在源頭、化解在基層。先后排查矛盾糾紛和問題苗頭236起,調處化解236起,化解率100%。持續(xù)開展“好媳婦”“好婆婆”“文明家庭”“最美新城人”等推薦評選活動,推動形成文明節(jié)儉新風尚。本人先后被鄲城縣人民政府記個人三等功2次,被評為鄲城縣優(yōu)秀共產黨員、鄲城縣勞動模范。

薛峰,男,漢族,1973年3月出生,中共黨員,現任項城市委政法委副書記。該同志積極投身平安建設工作實踐,全力推動全市21個鎮(zhèn)辦建設高標準視頻監(jiān)控平臺,全市501個行政村(社區(qū))安裝高清監(jiān)控探頭6000多個,有效防范了各類違法犯罪。組織開展婚姻家庭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暨命案防范專項行動,排查矛盾糾紛2960件,調解率100%,防止群體性上訪28件,防止民轉刑105件。本人先后被評為項城市平安建設先進個人、項城市人民滿意的政法干警、河南省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先進工作者。

    侯衛(wèi)軍,男,漢族,1976年11月出生,中共黨員,現任川匯區(qū)陳州辦事處黨工委書記。該同志組織開展社會治安“大宣傳、大走訪、創(chuàng)滿意”活動,著力創(chuàng)建“平安陳州”,所在的街道辦事處被省司法廳命名為全省法治鄉(xiāng)鎮(zhèn)(街道);同時強力推進反電詐工作,轄區(qū)注冊“金鐘罩”用戶數達3萬多人,受保護人數6萬多人,提高了群眾對防騙知識的知曉率普及率,營造了“反詐宣傳,人人參與”的良好氛圍。本人先后榮獲全市信訪先進工作者、黨管武裝“優(yōu)秀黨工委書記”等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