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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機關動態(tài)】第一百六十期

【政法機關動態(tài)】第一百六十期

來源: 發(fā)布時間: 2023-10-20 瀏覽:329 次

湖濱區(qū)政法委

召開“一站式”矛調工作暨平安建設現(xiàn)場觀摩推進會


近日,湖濱區(qū)召開“一站式”矛調工作暨平安建設現(xiàn)場觀摩推進會。湖濱區(qū)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焦曉君出席會議并講話。各鄉(xiāng)(街道)政法委員、政法各單位及相關成員單位主管領導參加會議。
會議學習了中央政法委《法治日報》(2023年10月12日)頭版文章《及時排查風險 就地化解矛盾——河南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夯實基層治理根基》對湖濱區(qū)“一站式”矛盾糾紛調處化解工作典型經驗做法的報道。傳達了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王延青,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李長治,區(qū)委書記周建文對“一站式”矛調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就做好平安建設下步工作,會議強調,要高度重視,提升認識。湖濱區(qū)“一站式”矛調工作雖然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工作還不夠深入,服務還不夠全面,這次組織全區(qū)平安建設現(xiàn)場觀摩,就是要進一步學經驗、找不足、鼓干勁、促提升。要認真組織,展現(xiàn)成效。各鄉(xiāng)(街道)、政法各單位及各成員單位在會后要抓緊落實、認真籌備,成立工作專班,制定觀摩方案,生動展現(xiàn)“楓橋經驗”湖濱實踐,9個常態(tài)化政法督導組要認真對各個觀摩點籌備情況開展指導和督促。要突出亮點,加強交流。在建強陣地、壯大隊伍的同時,要剖析總結在平安建設工作中的特色和亮點,以此次現(xiàn)場觀摩為契機,互相對照、尋找差距、共同提升,全力推動湖濱區(qū)平安建設工作邁上新臺階。


湖濱區(qū)檢察院

屢教不改“十進宮” 偷盜井蓋再領刑

盜竊、搶劫、尋釁滋事,屢次被判刑罰仍不思悔改……近日,經湖濱區(qū)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被告人陳某有期徒刑3年6個月。


47歲的陳某是三門峽市湖濱區(qū)人,整日游手好閑,無所事事。1997年7月至2021年5月間,先后10次因犯盜竊罪、搶劫罪、尋釁滋事罪被人民法院判處拘留、拘役,直至有期徒刑,于2022年1月1日刑滿釋放。2022年5月8日、9日,出獄不足半年的陳某再次作案,到湖濱區(qū)仰韶大道旁的非機動車道上,將5個污水井蓋、3個雨水箅子盜走。經價格評估,被盜物品總價值3200元。2022年7月23日,公安機關以盜竊罪對其刑事拘留。


經檢察機關審查認為,陳某盜竊的窨井蓋所處道路為城區(qū)主干道,其非機動車道上人員密集往來,窨井蓋、雨水箅子被盜,對過往車輛、行人安全造成嚴重隱患,危及公共安全,由于發(fā)現(xiàn)及時,尚未造成嚴重后果。陳某的行為不應認定為盜竊罪,而應認定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檢察機關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準逮捕陳某,并引導公安機關補強相關證據。


近日,檢察機關依法對陳某提起公訴,法院采納檢察機關全部指控事實和罪名,被告人陳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罰執(zhí)行完畢5年內重新犯罪,是累犯,應從重處罰,依法對陳某作出上述判決。



靈寶市公安局

離家42年,民警盡心助圓夢

近日,靈寶市公安局戶政大廳金城派出所民警趙亞龍幫助一名在外生活居住40余年、輾轉回到故鄉(xiāng)的群眾成功補錄戶口,用好事實事溫暖心事,切實提升了群眾滿意度。


2023年9月末,靈寶市公安局戶政大廳金城派出所窗口來了兩位特殊群眾。男子是金城派出所轄區(qū)居民張某,其姐姐張某層于42年前與家人發(fā)生爭執(zhí)離家,中途戶口資料丟失。隨著年齡增長,現(xiàn)在想回家認親,因長期未在本地居住沒有戶口信息,希望公安幫忙解決難題。了解清楚前因后果,金城派出所長王躍偉高度重視,安排內勤輔警薛曉琳、多名社區(qū)民警配合趙亞龍,開展張女士身份信息核查工作。


半個多月的時間里,為真實核準張女士身份,民警輔警們翻閱了上世紀八十年代多個派出所的原始戶籍檔案,并在張女士弟弟所在村組進行了大量走訪工作,向村干部及鄉(xiāng)親鄰里了解情況,同時趙亞龍多次與張女士生活了42年的南陽警方溝通核實。經過多方努力,于本周調查取證完畢,為張女士提交了戶口補錄業(yè)務。


闊別42年,回到家鄉(xiāng)的張某層在親人陪同下來到金城派出所成功補辦了戶口。10月17日,張女士和其家屬將一面“無微不至體察民情,關愛有加勝似親人”錦旗送到了金城派出所戶籍民警趙亞龍(左)手中,感謝民警輔警們一心為民、熱忱服務,為自己解決了困擾多年的“黑戶”問題。

(來源:走近湖濱、三門峽日報、平安靈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