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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 濮陽市出臺初次信訪事項辦理規(guī)范

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 濮陽市出臺初次信訪事項辦理規(guī)范

來源: 發(fā)布時間: 2024-03-27 瀏覽:179 次

記者近日從濮陽市信訪局獲悉,該市制定印發(fā)《濮陽市初次信訪事項辦理規(guī)范(試行)》(以下簡稱《規(guī)范》),以促進依法依規(guī)處理信訪問題,實現(xiàn)“權責明、底數(shù)清、依法辦、秩序好、群眾滿意”的工作目標。

《規(guī)范》明確,在受理階段,信訪部門收到初次信訪事項,應當及時登記,并做到精準分流、精準轉送。責任單位收到初次信訪事項,要主動約見信訪人,詳細聽取其陳述事實和理由,耐心細致做好政策解釋、思想教育等工作,當面告知其包案領導、具體責任人、初步辦理意見等情況,積極引導信訪人依法反映問題。

《規(guī)范》要求,在辦理階段,對申訴求決類初次信訪事項,責任單位應根據(jù)化解難易程度,分別確定鄉(xiāng)鎮(zhèn)(街道)或縣(區(qū))直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縣級分管領導同志或市直部門分管負責同志、縣(區(qū))黨政主要領導或市直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包案,成立工作專班,制定工作方案,積極推進化解。對重大、復雜、疑難的信訪事項,可以舉行聽證。

同時,《規(guī)范》鼓勵該市各級領導干部深入踐行“浦江經驗”,在堅持定點接訪的同時,更多采取帶案下訪、重點約訪、聯(lián)合接訪、領導包案等方式,深入一線推動初次信訪事項實體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