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鼐,中國法學會會員,現(xiàn)任清豐縣檢察院第四檢察部主任。工作17年以來,他始終用高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自覺樹牢服務大局理念,無論身處何種崗位,始終做到干一行、愛一行、出色一行。他先后榮立個人三等功一次、嘉獎兩次,曾獲得“全省優(yōu)秀公訴人”、“新時代青年先鋒檢察官”提名、全市檢察機關首屆“十大檢察之星”等榮譽稱號。
心系群眾,助力脫貧攻堅
在辦理謝某某與清豐農信社金融借貸糾紛案以及申請執(zhí)行監(jiān)督一案中,因謝某某本人貧困戶的特殊身份,孔鼐對此案高度重視。他經過鑒定發(fā)現(xiàn),擔保合同中的字跡不是謝某某書寫之后,依法向清豐縣法院發(fā)出再審檢察建議,但由于指紋因不具備鑒定條件,法院未能采納建議。孔鼐和同事們并未就此罷手,繼續(xù)跟進監(jiān)督,提請市檢察院對該案向中級人民法院抗訴。在該案審理期間,謝某某的貧困賬戶被法院凍結,謝某某找到孔鼐后,孔鼐當天受理該案,立即前往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調查取證,后又迅速前往清豐縣扶貧開發(fā)辦公室調查相關情況。查明案件事實后,為保障謝某某能夠盡快領取到低保金和貧困補貼,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合法權益,在保證辦案質量的同時兼顧辦案效率,加班加點審查案件、查閱卷宗、制作法律文書,于3日內將該案辦結,并向法院發(fā)出檢察建議,建議法院依法處理其采取的查封扣押凍結行為。清豐縣法院于3日后回復,已解凍申請人接收扶貧資金及相關貧困補貼的賬戶,并表示將在以后的執(zhí)行中增加細節(jié)意識、責任意識,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fā)生。在解決貧困賬戶的凍結情況不久,謝某某與農信社的再審有了結果,法院依法改判謝某某不負擔保責任,貧困群眾的煩心事終于解決了??棕竞屯聜兺ㄟ^高質效的案件辦理,以實際行動助力脫貧攻堅戰(zhàn),維護困難群眾的合法權益。
護航民企,實質化解爭議
因清豐縣某單位在行政征收清豐縣某置業(yè)公司人防易地建設費的過程中,某置業(yè)公司認為不應繳納人防易地建設費,還認為行政執(zhí)法有瑕疵,為此雙方訴訟至清豐縣法院。因該案的行政爭議較為棘手,清豐縣法院主動邀請縣檢察院參與該案的協(xié)調化解,希望法檢合力,共同解決該案行政爭議。在接到邀請后,孔鼐迅速指定化解方案,組織清豐縣某置業(yè)公司、清豐縣某單位就本案行政爭議進行協(xié)調解決,并對本案事實、證據、程序和法律適用等進行詳細的分析、論證,對雙方進行“背對背”的釋法說理,形成了會談紀要。通過幾輪調解,行政機關與該置業(yè)公司達成和解,和解協(xié)議簽訂當日,該公司表示行政爭議已經解決,已無訴訟必要,隨后向縣法院申請撤回行政起訴,法院裁定準予撤回起訴。該案的成功化解,既保障了國家利益不受侵害,維護了行政權的依法行使,又保護了民營企業(yè)合法權益,最大程度的保護了民營企業(yè)發(fā)展,實現(xiàn)了多贏、共贏的效果。
履職作為,投身公益訴訟
孔鼐靠前指揮,親自抓部署、抓落實、抓檢查,帶領干警深入基層走訪,掌握了第一手資料,了解一線具體情況,為開展公益訴訟工作打牢基礎,并取得了良好的實際效果。2021年,孔鼐共辦理各類公益訴訟案件47件,發(fā)出行政公益訴訟檢察建議42份,辦理農用地保護類案件6件,共督促清理生活垃圾7781.6噸,挽回復耕土地21092平方米,切實維護了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2021年,孔鼐辦理的公益訴訟案件中,共有2件被河南省人民檢察院評為省級公益訴訟典型案例,3件被濮陽市檢察機關公益訴訟“十大典型案例”。1件民事檢察監(jiān)督案和1件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檢察監(jiān)督案被濮陽市人民檢察院評為2019-2020年度全市檢察機關“十大精品案件”??棕緞?chuàng)建的“四檢益+”公益訴訟品牌被濮陽市檢察院評為2020年度全市檢察機關品牌亮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