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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釋法】小心這類“幫忙”,實則竊取信息!孟州法院判了→

【以案釋法】小心這類“幫忙”,實則竊取信息!孟州法院判了→

來源: 發(fā)布時間: 2024-04-26 瀏覽:183 次

幫助激活電子醫(yī)保卡也能竊取個人信息?答案是肯定的。近日,孟州市人民法院就審結了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案件,非法竊取公民個人信息且獲利的李某森等人受到法律的制裁。


基本案情


2022年11月至2023年9月,被告人李某森按照其上線韓某某(另案處理)安排,成立河南組并擔任組長,帶領被告人馬某某、李某坤、肖某某先后在云南省元陽縣、焦作市武陟縣、孟州市、周口市扶溝縣、四川省達州市、湖南省靖州縣等地,以幫助公民激活電子醫(yī)保卡的名義,非法竊取公民身份信息,用于實名認證韓某某提供的支付寶賬號,從中獲取非法利益。


經(jīng)查:李某森小組共獲利336918元,其中,李某森違法所得至少10萬元。


法院判決


孟州市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李某森、馬某某、李某坤、肖某某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非法竊取公民個人信息并向他人提供以獲取非法利益,被告人李某森犯罪情節(jié)特別嚴重,被告人馬某某、李某坤、肖某某犯罪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法院對四被告人判處9個月至3年3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并處2萬至26萬不等的罰金。


法官提醒


現(xiàn)如今,互聯(lián)網(wǎng)經(jīng)濟高速發(fā)展,人工智能等技術和應用迅猛發(fā)展,各種各樣社交應用廣泛普及,個人信息被非法收集、泄露以及濫用等問題屢見不鮮,甚至出現(xiàn)了違法犯罪活動。公民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注意保護好自己的個人信息,不要把自己的手機隨意借給陌生人,手機中微信、支付寶等具有支付結算功能的軟件,不要輕易交給陌生人操作使用,當需要提供驗證碼和刷臉服務的時候,更要提高警惕。

轉自:焦作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