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頁
要聞
【以案釋法】焦作男子差點進監(jiān)獄!竟因一個礦泉水瓶!

【以案釋法】焦作男子差點進監(jiān)獄!竟因一個礦泉水瓶!

來源:焦作政法 發(fā)布時間: 2024-02-28 瀏覽:183 次

你敢想,一個礦泉水瓶差一點引發(fā)一場牢獄之災?近日,解放區(qū)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故意傷害案,被告人崔某與被害人黃某因停車問題大打出手,隨手扔出的礦泉水瓶險些給崔某帶來了一場牢獄之災,最終被法院判處故意傷害罪,緩刑一年。


基本案情


2023年6月1日11時許,被告人崔某與妻子一起外出吃飯,因車位緊張,將自己的私家車停放在了某包子鋪門前,被害人黃某認為崔某停車的位置影響其店鋪經(jīng)營,在與崔某溝通過程中兩人發(fā)生了爭吵,崔某一氣之下隨手將手里喝剩下的半瓶礦泉水扔向了黃某,剛巧砸中了黃某的嘴部,導致黃某當場倒地,該行為造成黃某牙齒折斷、唇部及臀部受傷。經(jīng)鑒定,黃某的人體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案發(fā)后,被告人崔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并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


法院判決


經(jīng)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崔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被告人崔某到案后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愿意接受處罰,可以依法從寬處理。被告人崔某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并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本案審理期間,被告人崔某與被害人黃某自行達成和解協(xié)議,并已經(jīng)履行完畢,崔某取得了黃某的諒解,故對其可以酌情從輕處罰。被告人崔某使用礦泉水瓶對年滿60周歲的老年人實施傷害行為,故對其可以酌情從重處罰。綜合全案情節(jié),判處被告人崔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


法官提醒


車多人少引發(fā)的停車問題層出不窮,因為停車問題當事人大打出手,雖解一時之快,卻要承擔嚴重的法律后果。法官提醒廣大市民朋友,不管遇到任何問題,都要時刻保持克制和冷靜,學會換位思考,不要因為一時沖動,不理智行事,帶來牢獄之災。同時也希望廣大市民朋友可以做到文明停車,不要因為自己圖一時之便,給他人帶來困擾,與人方便才能與己方便。


轉自:焦作政法